□周歌
  近日,網絡上傳出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民警辦案期間,以花錢打點關係運作取保候審為由,向當事人家屬索要錢款2.5萬元。目前,檢察機關已對民警涉嫌受賄一案立案調查。(11月3日《西安晚報》)
  身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、守護法律權威的公安民警,居然鬼迷心竅公然索賄,這赤裸裸地暴露出其法紀意識淡薄、利欲熏心的醜惡形象。在當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,如此卑劣行徑,也是擺在廣大執法人員面前生動的“反面教材”。公安部門作為捍衛百姓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,本該用嚴格公正的執法,贏得民眾的擁護與支持。
  然而,在公安隊伍當中,也出現了少數“害群之馬”。比如說,有的公安幹警長時間與社會黑惡勢力串通一氣、狼狽為姦,不擇手段為黑惡勢力充當“保護傘”;還有一些民警在利益誘惑面前迷失自我,在收受了好處費之後便顛倒黑白,以至於一手釀成冤假錯案……
  這些人雖然在公安隊伍當中屬於極少數,但其社會影響卻是十分惡劣的,也容易敗壞公安機關的社會形象。在當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,作為公安部門來說,應當腳踏實地當好忠誠“踐行者”,通過鍛造高素質公安隊伍,切實營造陽光透明、公平正義的執法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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